盘锦市中医医院第二批 中药饮片带量采购供货企业遴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5

盘锦市中医医院第二批

中药饮片带量采购供货企业遴选结果公示

 

为规范我院中药饮片采购管理,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要求,我院组织开展第二批中药饮片带量采购供货企业遴选工作。本次共有7家企业报名参加,按照遴选方案,经资料审查、现场评审打分,拟确定3家企业作为我院第二批中药饮片带量采购供货企业,1家供货企业因特殊原因进行了补供。同时根据遴选方案确认了每一种带量采购药品供货企业。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

 一、拟中选供货企业名单

1.安徽汇中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总分882.7分 拟中选

2.辽宁旭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总分849.05分 拟中选

3.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   总分847.2分 拟中选

4.沈阳博林药业有限公司

说明:因排名前三名的供货企业中选品种未涵盖我院平台上报的品种,根据遴选方案,依次启动了入围参评的能涵盖剩余3种药品、经评审专家对药品质量审核通过的供货企业,该供货公司对该三种药品进行了补供。

未中选企业: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合肥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亳州市宏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经在采购平台上查询,中药饮片酒黄精、蜜款冬花、土茯苓三味中药饮片平台自动将我院上报的需求量全部分配给我院原配送企业,本次中选的配送企业仅作为补充保供。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周末不受理,逾期不予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以上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药事部或党办反映,须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逾期、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按规定与拟中选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开展中药饮片带量采购供应工作。

 特此公示。

 

盘锦市中医医院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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